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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特点:

1,快,紧邻工商总局,可以在较快的时间获得较新的信息。

2,准,每次上报的名称可以预先查询,不会因名称重复而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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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省,免去了企业宝贵的时间及往返北京的费用


一、 申请不冠行政区划企业范围及条件


(一)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


(二)符合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的内资企业集团及其母公司: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